【案情介紹】
聚石文華創辦于2009年,是中國的媒體集團盛大文學旗下的一家公司,公司初期以圖書策劃及代理出版發行為主營業務,三年的時間,就躋身于國內民營出版商的行列,聚石文華已然洽談并簽約數名國內作家的新作品;并攜手搜狐、騰訊、新浪、起點、晉江、紅袖、四月天、17K等原創文學網站搭建出版文學的戰略合作平臺。其名下的“聚石文華”品牌具有較強的品牌知名度和行業影響力,但在商標注冊路上卻非一帆風順,經查詢,有近乎相同商標“聚石文化”(下稱被申請商標)在先已注冊,導致“聚石文華”品牌申請受阻,遂委托我司對被申請商標申請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
【審查結果】
商標局審查認為,被申請商標在指定期間內進行了真實、有效、合法的使用,故不予撤銷,維持注冊;商評委審查后認為,被申請人提供的使用證據多為自制證據,其形成時間、真實性均難以認定,故其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申請商標在指定期間內進行了真實、有效及合法的使用,故被申請商標予以撤銷。
【典型意義】
一、商標局數據統計顯示,中國每年的商標注冊有近40%的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這是基本事實情況,而對于明顯近似商標僅通過音、形、義、整體等論述不近似復審爭取,大概率會失敗,故對在先障礙商標申請撤銷三年不使用,將在先障礙商標撤掉,是在后申請人通常采取的手段,且實踐中此方案結果較可觀。
二、實務中,有些商標有實際使用但卻被撤掉,比如商標注冊人商標使用不規范、證據未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這種情況下即便有使用也會被撤掉。
三、實務中,我們也有過明知對方沒有使用但未被撤掉的案例,因為商標局對使用證據的審查是形式審查,較為寬松,有的商標注冊人會提供造價證據未被識別,故而商標被保留,但實踐中商標撤三失敗后可以申請撤銷復審,對證據進行質證,假證容易被甄別,且越到后面,審查會越發嚴格,假證會喪失生存的土壤。本案即走到撤銷復審環節,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未被采納。
四、當前商標申請量大,好商標難以順利注冊,對于企業核心品牌,若因相同或明顯近似在先而被駁回,不妨嘗試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為品牌確權創造便利條件。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標保護、版權保護、不正當競爭、馳名商標、商業秘密、技術合同、知識產權金融等知識產權全領域為公眾及企業界提供全面的法律與技術支持,并以造就21世紀中國的知識產權高端管理人才為己任,走穩定、可持續性的專業化發展道路。威名公司已發展成為企業可信賴的知識產權服務戰略級合作伙伴。我們以豐富的從業經驗、規范的工作流程、敬業的工作態度,可以在商標、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領域為客戶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法律咨詢與專業代理服務。
Copyright ?2018 - 2023 上海威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滬ICP備09059375號-1 網站地圖 技術支持:上海網站建設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2808號